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利用已有的基础测绘成果,擅自重复测绘,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测绘活动,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