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三章 测绘资质资格和测绘项目第十六条有效测绘单位承担测绘项目,不得超出测绘资质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单位名称等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测绘资质证书变更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者转让测绘资质证书。测绘单位两年内未承担测绘项目的,由发证机关收回测绘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