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排水设施损坏或者堵塞的,应当依法承担疏通、维修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因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