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燃气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已修改市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燃气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