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或者不按时到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