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章 代表职务执行的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对同时担任县级以上两级或者两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逮捕、刑事审判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同时依法报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