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已修改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