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