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台湾同胞投资是指台湾同胞在台湾地区或者境外开设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台湾同胞个人作为投资者在本省的投资。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