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第一条已废止为了鼓励和表彰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华侨和市外其他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