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投入的预算安排;(二)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审核;(三)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专户管理和保值增值;(四)负责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实施细则;(五)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