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拟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三)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四)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基本养老保险业务;(五)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六)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进行风险预测;(七)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