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应当与本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因用人单位破产、兼并、改制等原因而受损害。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