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第二十九条有效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余额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