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第二十四条有效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八建立,由个人缴费形成。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