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第十六条有效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的,由分立、合并后的单位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