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市应当逐步完善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本市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