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修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向有关机关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信访秩序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