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文化、教育、科技、规划、建设、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行政部门和媒体,应当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