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村庄规划,以及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规划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