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五条已废止土地、监察、公安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