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的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