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护管理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迁移。确实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市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更新补种。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