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第六章 服务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或者重要涉外活动在机场地区内的接待工作,有关驻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