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第五章 场容环境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机场地区禁止下列违反道路管理规定的行为:(一)擅自占用道路;(二)擅自挖掘道路;(三)占用桥面、隧道堆物、设摊;(四)占用道路堆放超过道路限载的重物;(五)车辆载物拖刮路面;(六)直接在路面拌和混凝土等有损道路的各种作业;(七)利用桥梁、隧道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八)挪动、毁损窨井盖等道路附属设施;(九)未在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