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条例/第五章 民众防护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在灾害、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救援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