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就地封存并组织销毁、处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