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第四章 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第二十五条有效政治审查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政治审查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政治审查工作人员在从事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期间,原单位应当为其保留福利待遇。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