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了鼓励和表彰对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作出突出贡献、在市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的市外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