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在市区内的商店和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各类场所,严禁对外播放音乐和广告。在室内使用音响设备时,其边界声级不得超过该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市区内经营录音带、录像带、音响器材的商店和摊点应备有试音室或其他低音试音设备。禁止在露天市场和沿街售货时使用扬声器。禁止夜间在居民区内高声叫卖。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