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