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中需要作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调整或者变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