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向主席团提出关于专项工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财政预算等的审议或者审查结果报告,由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印发代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