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议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还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工作报告的审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及财政预算的审查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