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议案,讨论、决定事项,进行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行一事一议、一事一项议程的原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参与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和选举等活动。会议的筹备和举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