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持。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预备会议选举和决定事项,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