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城市房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自治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产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