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六十二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要求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在会前向秘书处报名,由大会执行主席安排,发言时间不超过十分钟。在大会会议上临时要求发言的,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始得发言,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