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九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或者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