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