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和岗位工种责任制。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