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四章 煤炭经营第二十四条已修改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作为参与煤炭经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