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条已修改本条例自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以前作出有关人事任免方面的规定,即行废止。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