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必要时,由主席团征求各代表团意见后,可以决定举行秘密会议。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和记者招待会。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