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与表决第三十七条有效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5月9日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