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如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暂不付表决,并交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下次或者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