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