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六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繁荣文艺创作,开展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各民族之间、地区之间的文化艺术交流和协作,积极发展具有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的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其它文化事业。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