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州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本州实际情况的,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后,变通或者停止执行。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