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鼓励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同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根据法律规定,自主地决定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或者同外商兴办企业和事业。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投资兴办企业事业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提供各项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